各位讀者:
收信愉快!前兩週我們發表了客座作者韓寧凱(Nick Haggerty)的文章,內容探討因貪污罪名入獄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回顧他對台灣政治與社會的影響。一如預期,這篇文章引起了熱烈的迴響。我們搜集了很多回應,如果你有話想說,快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吧!在此分享其中幾則:有位讀者寫道,陳水扁是個賣國賊,為了貪欲背叛了自己的政黨。也有人寫道,「雖然陳水扁執政後期,我父親就不太喜歡他了,但仍認為國民黨對陳水扁不公。我家人覺得陳水扁,乃至其他許多民進黨籍前閣員,都是因為政治迫害才會在卸任後入獄。」第三位讀者分享了一段揮之不去的回憶,他如今仍飽受其困擾:「每一次陳水扁被起訴,加上一條新罪名,我就會聽到鞭炮聲。我這時才發現:他被關起來,人們開心得像在過農曆年那樣雀躍。那就是政治:一個人的落難時刻,可能是另一個人的勝利時分。」
我們在此刊出〈麻煩製造者:重新審視陳水扁〉備受期待的第二部,本篇檢視陳水扁貪污醜聞的始末,並說明陳水扁值得特赦的理由。
本文由 Bryan Chou 翻譯,原文在這裡。
麻煩製造者:重新審視陳水扁(二)
據陳水扁所述,一切始於 2004 年,正值他競選連任之際,台灣瀰漫著一股緊張的氣氛,「貪腐」就是在這個時間點成為焦點政治話題。選前一日,他與搭擋呂秀蓮在造勢的車隊上向支持者招手。震耳欲聾的鞭炮聲與煙霧之中,兩人卻忽然遭到不明人士槍擊,雙雙因此受到輕傷(而主嫌在事後身亡)。當晚,知名談話節目主持人陳文茜指控兩人為了爭取同情票而自導自演。陳呂隔天則以小於一個百分點的差距贏得大選;國民黨參選人不承認敗選,稱選舉不公。大批抗議民眾聚集在總統府外,要求重新計票。但對陳水扁而言,他擔憂的是軍方高層會集體辭職,引發「柔性政變」(他宣稱自己之所以能避免此事發生,是因為他看穿了計謀,得以離間軍方)。
2006 年春天,反對派才真正開始集結。那年陳水扁宣布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同時媒體上出現一連串報導,宣稱第一家庭透過政治力量為己謀財──倒扁行動就此展開。不久後便爆出「國務機要費案」,媒體更尖銳地指控陳家不當利用公款補貼個人開支。6 月,罷免案在立法院以失敗收場,但到了秋天,陳水扁就要面對台北成千上萬的紅衫軍。指揮紅衫軍抗議是施明德,過去與陳水扁一同反抗國民黨當局的老戰友,在當時被視為道德權威。
在一片媒體輿論與街頭抗議的喧嘩之後,陳水扁的妻子與首席幕僚立即遭到起訴。陳水扁否認濫用帳戶,卻將權力下放給行政院長,似乎在承認自己因此事聲望受損。這些醜聞在他 2008 年 5 月任期結束前的幾個月裡,為他帶來前所未有的壓力。陳水扁任期最後一個農曆年,時任美國駐台代表曾在一場非公開晚宴上見過他,代表這麼形容陳水扁的神態,「輕鬆、快樂」──他當時正盤算著卸任後的旅遊計畫。
不過,到了 2008 年 8 月,有位國民黨立委爆料,抖出一封從瑞士寄來的信:信中要求台灣主管機關協助調查一筆陳家匯進某瑞士銀行帳戶的款項,約 3000 萬美金。同年 11 月,全球注意力跟著金融風暴、歐巴馬崛起、中國辦完奧運後的榮光團團轉,而陳水扁則被法警從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帶出羈押1,等候起訴。最後一次佔據鎂光燈焦點的陳水扁,將手銬高舉過頭,高喊「政治迫害」。
學者孔傑榮(Jerome Cohen)是華語圈政治與法律研究的權威;國際是否公認陳水扁得到公平審判,孔傑榮的見解舉足輕重。1980 年代,孔傑榮一位昔日門生淪為政治犯──也就是陳水扁未來的競選搭擋呂秀蓮──他於是代呂秀蓮向自己另一位學生──時任總統英文翻譯的馬英九──提出抗議。然而,這次陳水扁入獄,孔就不那麼大力介入了。孔傑榮表示:「這是貪腐。金錢腐化了政權。」但他仍不斷質疑檢調單位在辦案時違反司法倫理,例如,曾有檢察官在司法節舞台劇中取笑陳水扁上銬的姿態。台北地方法院將扁案調離曾裁定無保釋放的法官之手2,孔傑榮也稱此決議「怪異」。台灣刑事訴訟法專家王兆鵬,雖像孔傑榮一樣認為陳水扁犯了他被起訴的罪名,也曾以扁案冗長的羈押時間點出 2009 年審判不公;羈押期間,陳水扁與律師的對話皆有錄音存證,且被作為法庭證據。
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案的罪名被處以無期徒刑,但該判決在第一次上訴時幾乎逆轉。而無罪判決則在第二次上訴時被撤銷。約莫十年以來,台灣高等法院卻還未做出最後的判決。直到今日,公款與私款的界線仍是立法院裡被熱議的話題,因為上千位政府官員,包含陳水扁後的總統馬英九與蔡英文,都有可能因此受到牽連。此外,在扁案以前並無總統捲入此類案件。陳水扁是第二位民選總統,他的前人都受黨國體系內的司法系統順從保護。第一位民選總統李登輝在台灣廣受緬懷,被譽為「台灣民主之父」,但其實也因其任內黑道為政治目的行賄氾濫,被稱作「黑金教父」。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無視李登輝的出身階級:他是日治時期菁英之子;和陳水扁的草根作風相較,由李登輝來當國家代言人,與台灣今日的繁榮更為相稱。
國務機要費案的偵查最終揭露了一樁招權納賄的操作,名義上由第一夫人策劃操縱。三方人馬私下賄賂了陳水扁或他妻子:試圖販售土地的水泥公司、爭取台北 101 控股公司董事長職位的企業高層,還有希望併購案不受政府干涉順利過關的銀行3─陳水扁因而被定罪。由這些被揭發的交易(或許也有其他未能在庭上被證實的交易)取得的上百萬元款項,被匯進了海外祕密帳戶,用來購買一棟價值 55 萬美元的維吉尼亞州郊區住宅,以及一套價值 160 萬美元的曼哈頓豪華公寓。陳水扁因此被判處上百萬元的罰金與最終減為 20 年的有期徒刑,他一直服刑服到因病被恩准保外就醫。
或許我們能把巴西前總統盧拉(Luiz Inácio Lula da Silva)的故事,拿來和陳水扁悲劇中的此幕兩相對照。佩里.安德森曾撰文討論巴西近代政治史,他在文中解釋盧拉的醜聞何以未讓大眾質疑他改善巴西貧困階級生活的承諾,行文相當有說服力。盧拉以高額月費(mensalão)賄賂國會議員,甚至可視為膽大無畏之舉:盧拉認為想爭取基本薪資調漲,以及極受歡迎的家庭津貼(Bolsa Família)等社福計畫,就必須付出代價,親身踩進政治泥淖之中。就「洗車行動」(Operation Car Wash)的調查結果,盧拉至不濟也僅止於被指控接受一套價值 60 萬美金、從未入他名下的公寓;他還是重大司法違紀的受害者。考量到巴西政治現場中普遍的貪腐、盧拉為籌組社會民主主義同盟付出的努力、現任總統波索納洛(Jair Bolsonaro)對亞馬遜雨林與整體巴西社會造成的威脅,種種指控對世界各地支持盧拉的人們而言根本不值得一提。
就陳水扁所堅稱,他分配金流都是為了支持政治目標,而非個人利益──這點與盧拉相當類似。他女兒也曾在貪腐醜聞鬧得沸沸揚揚時,反問記者:「誰沒有拿過我爸的錢?」近年陳水扁接受專訪,在主持人趙少康提到這席話時,他說自己當年積極贊助自己的政治盟友:「誰敢說自己沒拿過阿扁的錢?」民進黨和包含台灣團結聯盟在內的友黨沒有錢選舉,而對手國民黨卻有鉅額黨產與來自大企業的大力支持。陳水扁是最願意,也最有能力能取得資源,贏得選舉的人物。他曾告訴美國的外交官,民進黨缺乏資金,難以好好支持黨內候選人。
若不提那兩處在美房產,其實很難斷言陳水扁的所作所為出於貪心。然而,批評他的人堅稱其行為也不盡然無私,因為他仍能透過控制金流鞏固自己在黨內的地位。陳水扁和盧拉不同的是,他做出的交易並沒有推進社會民主主義政策。2000 年總統大選前,陳水扁提出左右派之間的「新中間路線」,直接向東尼.布萊爾(Tony Blair)的首席顧問安東尼.紀登斯(Anthony Giddens)取經4。在任時,他完成從 1980 年代開始的國營事業民營化,使電信與金融服務等產業的國營企業轉為民營企業。他直到執政最後一年才行使調整基本薪資的行政權力。台灣社會福利系統的核心,全民健康保險,則是李前總統留下的政績。陳水扁也為富人減稅,基於商業與政治利益決定人事任命。雖然他藉上述舉動贏得關鍵盟友,也將國家經濟力從國民黨主宰的國營官僚體系移轉出來,但要說這些是讓國家進步的舉措,實在有點為難。簡言之,陳水扁建構新國族認同的藍圖中,缺了一套對社會與經濟的願景。
但即便陳水扁有徹底改造台灣社會的野心,他又做得到嗎?我想未必。在回憶錄中,陳水扁不斷表露在位期間對失去權力的極度恐懼。當時解嚴不過十年出頭,他便以區區 39% 的選票贏得選舉──在我看來,害怕國民黨忠心將領發起政變並非毫無根據。在野的國民黨當年便與中國共產黨對談,試圖透過兩黨交流削弱民進黨政府的正當性。美國為了與中國拉近關係,也犧牲了陳水扁的國際地位。儘管限制重重,陳水扁仍進行了長遠的內政改革,他調整了課綱,也為實現軍隊國家化而任命第一位台籍國防部長,使國軍不再是國民黨黨軍。
陳水扁與布希與布萊爾之輩,或是他一同出席教宗葬禮的名人政要不同,我們能想像得出:台灣若有造就盧拉那般強大的左翼與勞工運動基礎,陳水扁這般千載難逢的領袖雖不全力支持,至少也會傾聽他們的聲音。若是如此,或許他就不需要依賴暗地裡的交易來鞏固自己的權力。畢竟,他了解貧窮的滋味,有強大的個人魅力,人們始終能在他身上看到面對世上不公不義時那股義憤填膺──一切與盧拉崛起的背景完全相符。陳水扁犯下的罪無以爭論,但比起許多外國領袖所犯下的罪根本不算什麼,而那些人卻被輕判或得以逍遙法外。相較於美國在伊拉克毫無意義又兇狠殘暴的大肆破壞,陳水扁的罪行為世界帶來的麻煩可說少之又少,但據說監督美軍行動的那個人,曾稱陳水扁為「麻煩製造者」(troublemaker)。
談到赦免,在美國最為人熟悉的先例是理查.尼克森(Richard Nixon)。尼克森是位受人愛戴的總統,領導的是已有一定民主基礎的國家,他從未經歷過陳水扁所面臨的挑戰:將弱勢反對運動拉拔成與富裕大黨抗衡的力量,過程中各地區與世界的領袖卻又都不與他站在同一陣線。在我看來,比起特赦尼克森,特赦陳水扁的理由更為充分。若要比較的話,同時代的南韓總統盧武鉉更為直截了當。他也是在貧窮農村長大的律師,反對國內威權,秉持道德原則。雖然比起陳水扁,盧武鉉可能更為左派。他們對國家的願景也不盡相同:陳水扁的目標是建立獨特的台灣共同體,盧武鉉則志在讓兩韓統一。不過,就地緣政治的角度看,他們努力的方向是相同的:他們都在對抗布希時代的東亞政策,他們領導的國家,都因為布魯斯.卡明斯(Bruce Cumings)所謂的「側翼衰弱」(lateral weakness)而無法獨立於美國政策運作。卡明斯對 80 年代晚期南韓的敘述,也適用於今日的台灣:一個對於對美關係中的分毫變動都「高度敏感」的國家。這兩位元首背景相似、同樣在民主化過程中成了代罪羔羊,是否因為他們不但不討帝國強權的歡心,更未實際兌現他們國族自治的夢想與承諾?
盧武鉉下台時,聲望相當低迷,更在 2009 年檢察官開始調查其財務後自殺身亡。許多南韓總統在任期結束後因貪污被囚禁,這幾乎成了他們必經的儀式。不過,有跡象顯示一切正在改變:南韓的司法部近期赦免了前總統朴槿惠。她不管哪個層面都比不上盧武鉉或是陳水扁。赦免決議與朴槿惠的身體狀況有關,而南韓政府則表示這是為了「開啟團結和諧的新時代」。或許在南韓,人們開始認知到,諸任前總統的冗長刑期對推動清廉、反腐敗的治理模式並無助益。
也許有人會批評赦免阻撓司法系統運作,但特赦陳水扁對台灣仍在茁壯中的民主特別有意義。陳水扁當選時,選舉財務法規與整體政黨政治系統皆尚未制度化。如大衛.泰特(David Tait)所言,赦免不只是寬恕,還有更廣的政治意涵。赦免直面「社會契約的暴力基礎,提醒了我們社會秩序的脆弱。國家透過剝奪個人的自由、財產甚至性命,展現隱含於公權力行使間的暴力。透過寬恕,國家會展現出自身的力量與弱點:國家的權威擴張,投入緩解或避免暴力,但權威存續的條件,有部分卻建立在能有選擇性地抑制自身力量,而非如例行公事般盲目施展。」赦免能彰顯寬恕的價值。
特赦是公開的憐憫之舉,將其視為修復式正義中的互助善念,或許最恰當也不過,許多案件都能就此重新思索評議。馬英九自從卸任後便處於司法危機中──他也應該被包含在特赦名單之內。此外,每個在死刑邊緣掙扎的人們,成千上萬因台灣懲罰性司法系統受害的犯人,這些人之所以鋃鐺入獄,原因形形色色、大相逕庭;政府應該謹慎檢視每個受刑人入獄的背景,也細細審查是否已有證據指出他們不再威脅治安、已改過自新。以陳水扁的個案來說,他致力帶領國家重塑社會秩序,在台灣創造出和平的民主社會。他並非一路順暢成功,有時還跌跌撞撞。但深化寬恕文化能使民主大業延續,而陳水扁值得台灣寬容恩赦。
譯者
Bryan Chou
關鍵評論網國際版編輯、自由記者與譯者。臺大外文系畢業,曾旅居捷克一年,喜歡歷史、文學與語言。
編註:2008 年 11 月 11 日,特偵組第五度審訊陳水扁,歷經近七小時訊問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偵防車移送陳水扁至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當日晚間 8 點開聲押庭,隨後經過合議庭審理、暫停驗傷(扁控法警傷人),11 小時後,台北地方法院於 11 月 12 日裁定陳水扁收押禁見,移送台北看守所。
編註: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核小組負責人要求陳水扁「四大案」的受命法官請求併案。
編註:分別為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行賄案、元大併復華案(二次金改案)。
編註:「第三條路」(the Third Way)是介於左右之間的政治立場,強調融合中間偏右的經濟綱領與中間偏左的社會政策。台灣媒體往往將陳水扁「新中間路線」描述為「統獨問題上的新中間路線」或「統獨之間的新中間路線」;而寧凱此處敘述「新中間路線」是「左右派之間」的訴求,主要是基於陳水扁於《台灣之子》中闡述的內容。在《台灣之子》第五章〈新中間路線的政治哲學〉中,陳水扁提到自己參考歐美思維,借鏡時任英國首相布萊爾的《新英國:一個年輕國家的願景》(New Britain: My Vision of a Young Country)以及倫敦政經學院院長紀登斯的《第三條路》(The Third Way),將研讀國外思想的心得轉化為符合台灣國情與社會的政治哲學,提出「新中間路線」作為選戰的思想訴求。據陳水扁書中所述,「新中間路線」強調「新個人主義」,其概念除了權利以外還包括人民的責任、義務、工作權、教育權,是「超越省籍、族群、政黨、統獨的矛盾以建立最大公約數的政治中間路線」,且「必然重視社運團體、非政府組織、單一議題組織,視之為公民社會機制,要達到官民攜手合作;同時也關注生態、環保、國土規畫、綠色革命等國家永續發展的問題」。此外陳水扁也提出必須解決台灣的黑金問題。他「針對台灣的實際狀況」提出六個「全民議題」:「一、透過立法與行政手段,確實建立中央與地方權力適當分屬、資源合理分配的新制度,以活潑地方,讓地方自主發展。二、提出三權分立的總統制修憲主張,以建立分權、制衡的新憲政架構。三、以全球戰略、亞大區域安全的觀點對台海關係進行積極的『風險管理』,以建立人民對民進黨執政的信心,並確立台灣的尊嚴及發展。四、鼓勵政府、企業與人民建立『夥伴關係』,強化公民社會的落實,讓台灣民間有自主、活潑的力量。五、透過地方政府、警察、社區鄰里的合作,確實改善治安與建立社區主義,讓台灣人有信心、能安心,而免於恐懼和無助。六、因應全球化之挑戰,重視教育投資與人民的人文素養,使人民學有專長、學以致用,擁有競爭力和美好人格。」陳水扁自述他在傾聽各方意見後歸納出「新中間路線」的六大訴求:國家安全、財經政策、公共政策、人文台灣、知識台灣、志工台灣;並在「與黨內各派及專家學者密切討論之後」,決定以「國家安全」做為「新中間路線」的主軸,畢竟「『國家安全是全民的共同語言』,是台灣生存的根本」。〈新中間路線的政治哲學〉一章後續段落繼續梳理當時美國全球戰略下的台海政策、國際秩序下台灣戰略地位重要性等議題,另也將女性議題納入新中間路線目標,提及國家應使女性有足夠的社會參與機會。而在後續的章節中,陳水扁領談論了政府與企業的合作,也強調自己出身貧寒、同理社會弱勢者,強調建立社會安全體系的重要,將經濟、就業、教育、住宅、治安及社會福利納入「廣義的社會安全」範圍。(以上編註參考資料:陳水扁,《台灣之子》,台北:晨星出版,2000;ISBN:978957583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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