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scover more from A Broad and Ample Road
各位讀者好!本週《開闊之路》由客座作者羅禮涵撰稿。禮涵在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裡擔任倡議專員。怡慧和禮涵同時參加了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為身心障礙者權利組織的活動,兩人因此認識。怡慧馬上被禮涵的熱情與幽默感吸引。禮涵在本文中探討為什麼他反對死刑,也會聊聊他參與廢死活動以後認識的受刑人,以及這些受刑人的故事。很榮幸有機會與大家分享禮涵的文章!
Today we share an essay by an activist, Lihan Luo, at the Taiwanese Alliance to the End the Death Penalty (TAEDP). We hope to share the English version with you on a future Sunday!
死刑不是能一刀切開的事
我對死刑存廢議題最初的啟蒙應該是 2013 年認識鄭性澤案的時候。鄭性澤案讓我見識到,國家如何僅憑著不完備的證據,透過刑求取得口供,就把一個活生生的人判了死刑。那時候我非常震驚,但就也只是震驚。當時我對死刑的想像還是停留在:「冤案可以救,罪證確鑿的判死刑也無可厚非。」我想很多人都會認同這個想法,沒有人會不同意冤案需要救援,但死刑卻會被一刀切開,成為另一件事。
後來多了越來越多機會,起初從系上辦的不得不聽的演講開始,慢慢對死刑存廢這題有些好奇,也開始會參加一些相關領域的活動和講座,跟不同想法的人討論或辯論,在這個過程中累積更多的知識和觀點,也逐漸長出自己廢死的論點。每個支持廢死的人最核心的價值都不一樣,而我也花了一些時間慢慢找到我的。有一部份或許是因為自己讀社會學系的關係。在課堂上,我認識到「共同體」一詞,此後不斷思考其背後真正意思。後來我聽到了一個說法,恰恰回應了我對「共同體」的思索,那句話一直深深影響我到現在,甚至成為我最堅定不移的廢死價值之一:「如果不是整棵樹的默許,沒有一片葉子會自甘墮落。」
我非常喜歡這句話,因為它完美呈現了我們永遠不能也不該用排除異己的方式來對待他人,每一個他者的犯罪行為,我們社會集體都需要承擔或多或少的責任。那些走入歧途的人之所以如此,有一部份是由於我們其他人在這個社會中受益了、得到好處了。這或許很抽象,也很難說服人。但我自己會想的是:每一場犯罪事件真的都與我無關嗎?背後的原因,會不會就是我哪一次吝嗇於伸出援手,哪一回對於需要關心的人選擇掉頭就走。當然,我也不會說一切全然與我直接相關,但心裡總感到有些難辭其咎。
我在 2019 年成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工作人員,因為接觸到的案件性質不外乎都是重大刑事案件,因此幾乎每次的開庭過程中,都能聽到律師慷慨激昂、義正辭嚴的為被告答辯,說著被告的身心狀況、刑法 19 條的認定、國際人權公約的適用、社會復歸的可能,希望盡可能為被告爭取一些法律上的權利和保障。受害者家屬多數仍是充滿憤怒、情緒潰堤,非常少數則是冷靜又理性。但無論是哪一種行為表現,同樣的訴求都是請求法院能夠量處死刑。
我開始思索,死刑制度對於受害者家屬來說,真的是一種別無選擇的寄託嗎?而且,當死刑成為在痛苦萬分的低潮中,可以抓住的唯一一點光,這真的是一件好事嗎?一個殺人的行為卻成為別人的光,這聽起來很讓人害怕。
死刑的代價很大。只要還有死刑存在的一天,槍下就留不住所有的人,無論是輿論喊打喊殺的罪人,或是蒙冤錯殺的冤者。更不用說,有時候事實是:這兩類型的人其實也可以是同一個人。每個成功平反成為冤者的人,在獲得死刑判決時,何嘗不是媒體渲染誇大的罪人呢?
死刑的成本卻很小。事實上,犯罪率跟經濟結構的歪斜、貧富差距的擴張、殘補式的社會福利等都具有相當的關係。有研究者針對台灣於 1996 年至 2010 年的犯罪資料指出:失業率每上升 1%,犯罪就會增加 8.2%,暴力犯罪則增加 12.7%;該文亦提及,許多侵略性的攻擊行為中,「相對剝奪感」常常是主要的犯罪動機。
由此可見,貧富差距絕對是不容小覷的課題。可是面對有錢、有資源的人,無論稅賦或房產,國家能拿出多少的決心改革,去縮短這些差距?社會福利的配置增加,也有助於提高社會的穩定性,甚或能進一步影響犯罪率的下降。然而,國家不願意正視既存的社會問題,面對到社會上兇殘的犯罪事件時,也無法試著多做一些社會溝通,清楚讓大眾瞭解犯罪背後更深層的結構因素,只是一味的在重大刑案發生時用一、兩顆子彈來解決加害者個人(根據監獄行刑法的死刑執行規則,執行死刑以槍決、藥劑注射或其他人道方法執行,但實務上皆以槍決為主),甚至到案發後創傷的修復、社會集體的療癒、社會安全網的建立等政府責任,都可以拿死刑作為交代便全身而退。難道死刑還不算是個廉價又便宜的方法嗎?死刑這件事,不該被一刀切開,與其他社會、司法問題分開討論。死刑這一刀,也永遠無法將犯罪背後的問題與社會切開。
光與影不是一道線的俐落隔閡
因為廢死的工作,我持續接觸越來越多已經定讞的死刑犯。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個跟我年紀相仿的大男孩。他動手殺害了兩個人,案發的起因是感情細故,還有在二十出頭歲的當下、看似很大筆的十萬元糾紛。
當時我對這件案子充滿好奇,總覺得我們很靠近,他跟我同歲,他從小長大的城市我小時候也待過一陣子,我們就讀隔壁學校而已。因此我開始和他通信、去監所接見他,洋洋灑灑寫了一篇文章描述他的個案,希望盡可能在嗜血媒體鋪天蓋地的吞噬下,還能找到一處,讓我放置一則更貼近他的故事:長時間經營的感情無法挽回,而在伴侶關係時期不分你我的付出,分手後被錙銖必較一筆筆算得精細,債務償還不出的無奈、把家人牽扯進來的虧欠、感情破裂的傷心欲絕。就像壓力鍋瞬間爆炸一樣,失手行為全因他到了那個無法再承受更多的臨界點。
很多人會質疑這是在幫壞人找藉口。「誰沒有挫折」、「一點小事就殺人」,這些隨之而來的批評聲我都讀過,但卻不認同。我總是會想:我們這麼靠近,但我之所以沒有成為他,某種程度是因為我擁有更多的幸運和選擇。
案發後到現在,在監所近十年的日子,因為接觸了音樂,他整個人變得不一樣了。他沉浸於和弦的世界,在那裡找到了一點意義和慰藉。他考取音樂相關執照,也接下多次監所懇親時的表演統籌。
我不確定死刑帶給他的意義是什麼。他沒有一天不後悔,這種反省也不需透過死刑。
我也認識一個大叔,年紀接近自己的爸爸吧。每次會面時總會耳提面命要我騎車要小心、天冷要穿衣服、工作不要太累、要找時間休息。寫給我的信當中,口吻總是帶有一種走過人生風雨後回頭看事情的瀟灑與豁然。他會叫我要放輕鬆,要換個角度想,找點事情轉移注意力什麼的。我總是想,這種體悟和獲得如果能早些出現在他生命裡、對他起了作用,現在一切會不會就有些不同。
廢死聯盟曾辦理過一次死刑犯的書畫展,展出他們在監所中勤練好多年的書法和繪畫作品。大叔交了四件給我,每一件不同的字體筆觸,同樣都令人驚艷。拿到作品,我不禁想:人的面向一定有很多吧,多到我們認識不完,也無從自大地將人斷定為什麼樣貌。
廢死運動上,我紮紮實實看到了各種陰暗和光明的交錯,好人和壞人不是劃一道線就能簡單區別。
不公不義沒有疆域
世界上大部分還有死刑制度的國家都在亞洲,加上地域關係的接近、文化及國情背景的相似性,2006 年亞洲反死刑網絡(The Anti-Death Penalty Asia Network, ADPAN)成立,期待扮演區域聯盟的角色,一起倡議亞太地區的死刑廢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很早就成為 ADPAN 的組織會員,參與了許多國際交流。2021 年六月,我們也和 ADPAN 合作,舉辦線上青年工作坊,邀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越南、台灣等國的年輕廢死運動者分享各國的死刑概況和困境。
在這場分享中我們發現,多數保留死刑的亞洲國家中(尤其是東南亞國家),都有很多因為毒品犯罪而被判死刑的案例。在台灣,雖然毒品犯罪在法律上最重仍可能判處死刑,但實務上還未曾遇過。然而作為鄰近國家,其實很難因此置身事外。在亞太地區好幾個國家,都有台灣人因毒品犯罪而被判死刑的案例。日前(本文寫於 2021 年 12 月)才又有兩位台灣人涉嫌販毒而遭越南胡志明市法院判死的新聞。無論是地理位置的連結靠近,或是跨國犯罪的相互牽絆,亞太國家的廢死運動勢必無法單打獨鬥,往往需要互相聲援和借鏡。
2021 年,我開始比較有機會接觸 ADPAN 的事務,也嘗試克服語言隔閡,盡可能再多瞭解一些其他國家死刑的狀況。而在這些參與過程中,最令我意外的是,澳洲作為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仍在亞太地區的廢死運動中投注大量的心力跟資源。這也讓我更深刻地意識到:作為亞太國家的成員,甚至作為全球共同體的一員,我們必須對抗的都是不公義與不正義,不公不義恐怕沒有國界和疆域的限制。
回到自身,這一年除了廢死運動外,我也花比較多的心力和社運夥伴參與抵制北京冬奧的活動。對我而言,成為廢死運動者、人權工作者,最根深柢固的價值和信念,可能還是來自於對極權和暴力的不滿吧,而我希望那股不滿可以化作輿論攻訐外的一點點力量。更重要的是,我必須要警惕自己,這個不滿不要變得短視,更不要淪為針對任何一個個人的情緒,因而造成對政權和體制的輕饒。
拿民意和國情當擋箭牌,是低估民眾接受知識的能力
台灣在許多面向都是不少亞洲國家看齊的對象,我們的民主制度、我們的婚姻平權,我們的「最美的風景是人」。但非常可惜的,我們還是個有死刑的國家。世界上已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家在法律上或實務上廢除死刑了,我們卻是那三分之一的相對少數。
死刑從來不是作惡的人得到教訓這麼簡單,更多的是國家暴力的問題。台灣走過威權統治,那個政府說什麼就是什麼的年代。因此我們更應該要戒慎恐懼,到底我們允許給國家多大的權力,大到可以奪去一個人的生命?我時常認為台灣人的正義感跟善良是毋庸置疑的,我們對於弱勢者提供協助、伸出援手,我們對於傷天害理的事感到憤怒。可是更深一層的問題是,這個憤怒有沒有轉為實質的力量,帶領我們前往更好的方向。對我而言,這個力量絕對不是殺人,這個方向只能是廢死。
在台灣,甚至在多數的國家,死刑存廢向來都有面臨民意的難題。很多人會拿民意來反對死刑的廢除,但其實民意是會根據情境有所變動的,更多時候它取決於資訊的揭露是否完整詳盡,例如:當我們提供更多訊息,點出死刑錯殺的疑慮,或提出犯罪率與死刑間不具關聯性的事實(相關證據包含:2006-2009 台灣經歷了停止執行死刑的四年。時任兩位法務部長,因政策趨勢和個人理念,選擇暫緩和不簽署死刑執行令。然而那四年間,重大刑事案件並沒有顯著增加),再到解析倘若廢除死刑後可行的配套措施;或是當我們再多加揭露一個犯罪案件中加害者的生命經驗,試圖更立體化地描繪出這個加害者的樣貌──一旦我們這麼做,強烈支持保留死刑的人數就會減少。那些打著民意和國情而對廢死卻步的說法,其實都非常低估且漠視了民眾接受正確知識的能力和權利。
其實,支持廢死和死刑的人都同樣希望有一個安定、安全的環境和國家。因此我認為面對民意這題,我們要想的應該是:我們的國家和政府,為什麼不能更積極、精緻地處理在教育和公共對話上的論述,更清楚地揭示死刑的風險、犯罪率的歸因,並致力改善社會問題?其實成為沒有死刑的國家,不必然得拿良好的治安當代價。
關於羅禮涵:
羅禮涵。最近很喜歡用羅禮這個名字,因為可愛的Timothée Chalamet在《Little Women》裡飾演Laurie,翻譯用的就是羅禮這兩個字。
在廢死聯盟工作邁入第三年,擔任在倡議路上仍遭逢各式瓶頸的倡議專員。最近工作上也開始接觸了一些國際的交流,雖然洋文能力還是一點起色都沒有,講洋文絕對名列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前三名。還滿喜歡寫字的,但更喜歡的是知道自己寫的東西有人會看的時候。
非常希望在不遠的未來可以看到台灣走到廢除死刑的那一天。在這條路上,期待有越來越多人可以停下腳步聽我們說,一起認識死刑制度的瑕疵與邪惡、理解人性的脆弱與不足,一起朝著沒有死刑的方向走。
最後,最近怡慧發表了一篇關於移民收容所裡的虐打事件。 這樣子的暴行在台灣必須要終止 。
殺人的行為怎能當成救贖的光?
禮涵的書寫令人印象深刻,試著在判處死刑與否之間提出第三條路的可能性,以及整體社會的我們又該如何承擔死刑造成的社會成本。很多細節禮涵很細緻地描述著,希望禮涵繼續寫下去(撒花)